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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 扬州小伙怕“担责”扶起倒地老太又松手

扬州小伙怕“担责”扶起倒地老太又松手



这个小伙子自称搀扶救助一位摔倒的老太太却成被告,法院依据“常理推断”判赔4万多元
昨天清早,家住扬州老城区国庆路73岁的戴老太去市区萃园桥菜场买菜,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,老人试着想爬起来没有成功。这时一个路过的小伙子见状,热心地上前搀扶起了老人。戴老太“站”起来后刚想说声谢谢,不想小伙子的伙伴忽然嚷了起来:“你赶紧松手,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,你麻烦可就大了!”
小伙子听见朋友的喊叫,吃了一惊,猛地松开了手,然后飞快地跑向伙伴。小伙这一松手可害惨了老人。因为无力站立,戴老太“结结实实”地摔了下去。这一摔不要紧,老人的腿疼得要命,基本上不能动了;而摔倒时老人本能地用胳膊撑了一下地,胳膊也不能动了。
恰好这时戴老太的老街坊路过,赶紧扶起她并通知老太的家人。晚辈们赶来后,当即将她送至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伤科治疗。戴老太的家人告诉记者,第一次摔倒时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问题,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,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。经过检查,老人股骨头跌碎,胳膊和腿都骨折了,需要做手术进行股骨头置换,对于骨折的胳膊和腿,还需要绑夹板,敷石膏,这下老人的罪可受大了!
类似的事件,不禁让人联想到2006年11月20日,一个小伙子在南京市83路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,并送其去医院检查。不想,受伤的徐老太及其家人得知伤情较重,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,一口咬定就是小伙子撞了人,并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。被拒绝后,徐老太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,要求小伙子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。最后法院依据“常理推断”判小伙子赔4万多元,网友却几乎一边倒地支持被告。
这个案件颠覆社会道德的判决,终于在现实社会中起到了预料中应有的作用。以下是部分网友的发言。虽然言辞有些偏激,但也表现出了民众在这一事件上的态度。
网友 ip:60.163.*.*:"第一次摔倒时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问题,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,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" 看见这句话没,责任已经推给你了~
网友 ip:123.189.*.*: 莫伸手 伸手必被告!
网友 ip:125.90.*.*:小伙子的前后心态是非常正常的,我说下我亲身经历的一件是吧,前年的事了,在路上见到一个小孩子摔倒在哭,我刚路过本着好心就顺手把他扶起来还帮他拍掉身上的泥土。。。就这个时候他老妈出来见到,一手就捉住我,说是我推倒他小孩的,我万个解释都没用,幸运的是有其他路人来帮我解释才得以走开。。。这是什么社会呀,以后不要做好人了,各扫门前雪吧!!!
网友 [meetok]:戴老太的家人告诉记者,第一次摔倒时老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问题,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,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。经过检查,老人股骨头跌碎,胳膊和腿都骨折了,需要做手术进行股骨头置换,对于骨折的胳膊和腿,还需要绑夹板,敷石膏,这下老人的罪可受大了!真好笑?滑倒的伤重还是小伙放下的伤重???这个老太太也太不厚道了。责任又全归在小伙身上了。我会记住了,记住不能随便当好人。
网友 ip:218.25.*.*:这个社会让我苦笑,而我也只能一笑而过!
网友 ip:61.143.*.*:呵呵,我也有类似的经历,我去年在X市汽车站路口走,突然我前面一辆飞速行驶的摩托车为了躲避一辆拐弯的出租车,猛踩刹车,直接摔倒,这哥们没戴头盔,脑袋磕破了,流血了,我就拿出包纸巾让他擦。没想到不远处几个蹬三轮的哥们围过来说是我推到他的,他们的论据可笑的要命,竟然是我不认识这个人,为嘛要给他纸擦血。围观的人纷纷指责我,我一时间要被众人的口水淹死了。还算这哥们有良心,说是我帮了他。我才得以脱身,我的娘,这个社会好人还可以当吗!?你要是碰上徐太这样的人,你就惨了,吃官司,赔几万吧?兄弟以后遇上这事,可要想清楚再做?
网友 ip:218.15.*.*::当今社会。见死不救光荣。见义勇为可耻。。。小伙子做的非常正确。是大家的榜样。
网友 ip:59.40.*.*:我现在出门看到谁倒霉都不出声了,看到人偷包怕给被害人说我是同伙,看到人偷车怕给被害人说我是望风的,看到人倒地,也不敢上前去扶,怕法官了,现在都不敢用银行柜员机了,汇钱取钱全到银行柜台前,给少了我,最少了我就是几百,给多了我那可是无期!!!!!!!!!!!!!!!!
网友 ip:222.58.*.*:“救死扶伤”,是把活人救死,把好人扶伤啊。还有天理没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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